索引号: | 014207221/2016-0403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通城管发〔2016〕89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
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能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市城管委办公室相关职能;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实现问题发现、派遣处置、指挥协调、跟踪督办、考评考核等环节的城市管理流程。
(二)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市区城管队伍开展重大执法、重要整治活动,在市区范围内进行经常性、全天候的现场巡视,交办、会办、督办城市管理问题,对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三)负责指导督促市区范围内重大活动市容秩序保障工作;指导市区涉及城市管理突发情况、突发事件和舆情监管处置工作;指导、参与市区城市管理临时性突击任务的应急增援工作;承担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
(四)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督察。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考评处
负责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承办文秘、会务、财务、接待、后勤、档案、提案议案办理、保密保卫、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城管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评标准和计分细则;负责对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向社会定期通报考评情况;具体承担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指挥协调处
负责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城市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负责对派遣案件的法制审核,确保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派遣;负责数字城管网格划分,部件、事件信息调查入库、数据更新;负责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案件进行协调,确定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整改期限;负责对回退案件、延期案件申请的审核把关;负责对超时案件、重点交办案件以及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协调、督查督办。
(三)监督受理处
负责受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升级及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科学合理安排城管监督员在市区各责任网格的巡查与信息采集;负责受理城管监督员上报的各类城市管理案件信息,受理市民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投诉和122、12345等城市管理类的业务信息以及领导信箱、领导批示等;负责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网络舆情监管,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管和立案派遣、跟踪督办和回复工作;密切关注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受理信息进行审查并确认是否立案,并按《南通市城市综合管理案件接处工作规程》进行任务派遣,对责任不明的案件转交指挥协调处;负责案件处理结果的核查结案;负责对平台信息受理员、派遣员、城管监督员以及系统各终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督察一大队(日常管理督察大队)
负责对市区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加强各城管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的督察工作,并定期开展考评考核与点评通报工作;负责对无主案件的“代整治”;参加机动应急执法管理活动。
(五)督察二大队(市容秩序督察大队)
负责对市区广告设置、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出店经营、非机动车停放、毁绿、违法建设等市容秩序管理与执法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移交辖区执法队伍,并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行动;指导或牵头查处市区重大违法违章案件;负责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参加机动应急执法管理活动。
(六)督察三大队(环境卫生督察大队)
负责市区对环境卫生管理与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对暴露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督办;负责对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参加机动应急执法管理活动;承担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现场考核办公室工作。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