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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文号: 通城管发〔2016〕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22 有效性:
名称: 市城管局(执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市城管局(执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城管局(执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各处室、各大队:

  为切实强化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着力提高平时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考核导向,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局(含中心、支队)科级及以下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市管干部的考核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实施。

  二、考核原则

  一是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是坚持领导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三是坚持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结合完成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以及应对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对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教育培训等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签到考勤等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年度目标、完成交办任务等情况。

  (五)廉,主要考核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权限

  本着一级考一级的原则,正职人员的平时考核,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其他人员的平时考核,由所在处室(大队)负责人负责。

  五、考核组织

  成立局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钱志平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党委书记、各处室(大队)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局长助理赵志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办公室、组织宣传处、监察室、监督受理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处,负责日常工作。

  六、考核程序

  (一)拟订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

  按照岗位职责,把本处室(大队)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人员在每年一月制定个人年度工作计划、每月第一周制定月度工作目标,并在《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手册》(以下简称考核手册)和《年度工作计划表》(附件1)上记载。

  个人年度工作计划由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动态工作目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构成。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一评五制”的要求对外公示(涉密除外)。

  (二)平时记实

  建立平时考核登记台帐,定期填写个人工作记实,进行个人小结和自我评价。

  每个考核对象在个人工作笔记上,对当日完成的职能工作,采取流水方式记载。在《考核手册》月工作记实上,将当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特别是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进展如实记录,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

  对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实的,分管领导或处室(大队)负责人应对其进行告诫,并将其该月度考核期评定为较差等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三)月度考评

  每月底,分管领导、处室(大队)负责人审阅所属人员填报的《月度考评备案表》(附件2)、《考核手册》记实情况,根据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出勤、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月度考评,并在附表和手册上签署意见。

  月度考评实行百分制,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可确定为“好”等次;得分在75分及以上、不足90分的确定为“较好”等次;得分在60分及以上、不足75分的定为“一般”等次;不足60分的应确定为“较差”等次。其中,评鉴为“好”等次的人员,不超过所在处室(大队)总人数的30%。

  (四)季度评议

  每季度末,工作人员对个人季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重要工作等主要情况进行小结,填写《季度评议备案表》(附件3)送分管领导、处室(大队)审阅。除涉密外,季度工作小结要进行绩效公示。

  按季度分处室(大队)负责人、其他工作人员两类对象进行测评推荐,评鉴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评鉴为“好”等次的人员,不超过总数的30%。四个档次的对应分值分别是:100分、80分、60分、40分。

  一是局领导综合评鉴:由局领导对各处室(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季度综合评鉴。

  二是分管领导内部评鉴:分管领导根据分管处室(大队)人员的季度工作小结和平时工作表现,对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全体分管人员进行综合评鉴。

  (五)年度考核

  根据人数情况或处室(大队)工作的关联性,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分编成若干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对本年度职位履行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所在考核小组内进行年度工作述职;小组人员根据述职和平时了解的实际情况,相互测评推荐。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小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汇总审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报局党组讨论通过后,将考核产生的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考核情况汇总

  季度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80%+领导评鉴分×20%;各处室(大队)负责人将所属人员季度考核计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备案,年终以80%的占比,计入全年考核总分。

  年度得分=四个季度考核平均分×80%+年终测评推荐分×20%。各处室(大队)根据季度评议情况、年终测评推荐情况,作为全年考核总分,填写《平时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

  七、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个人奖惩、选拔任用相结合。月度考核均在“较好”等次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好”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一次“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两次“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有两次以上“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在职务晋升、进修培训时优先考虑。对于平时考核成绩较低、表现欠佳的,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

  八、监督管理

  (一)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大队)负责人要督促所属人员按时按规定填写工作记实,报送备案材料,健全个人台账;不仅要对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任务进行月考季评,还要对其目标任务实施和完成情况及时给予评鉴、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和记实指导,及时将各处室(大队)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进行汇总、公示,建立平时考核工作档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三)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进行监督考核,问题经查实的,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确定为“好”、“较好”等次;全程参与平时考核工作,对考核测评分值的统计汇总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平时考核工作公正、公平、规范、有序。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措施,认真试行平时考核办法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或好的建议,请及时与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便汇总上报并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进而促进平时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

  1.年度工作计划表

  2.月度考评备案表

  3.季度评议备案表

  4.平时考核汇总表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