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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26-00071 文号: 通城管发〔2026〕25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年03月29日
生效日期: 2026-03-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明确各区行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明确各区行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因《关于市局统一行使“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政许可权”的通知》(通城管发〔2019〕11号)文件已废止,现明确由各区城管局(执法局)依法行使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

企业法人可通过查询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向各区城管局(执法局)申请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现予通知。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