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21/2022-00016 | 文号: | 通执法发〔2020〕9号 |
信息来源: | 南通市城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年12月23日 |
生效日期: | 2020-12-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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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