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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意见(2025版)》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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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 2025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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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意见(2025版)》意见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针对《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意见(2025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征求意见稿文本有修改意见建议的,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和利害关系人在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件方式将意见寄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法规处(邮政编码226007,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2012室姜女士,电话:0513-59001387)。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404631036@qq.com。
附件:1.《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意见(2025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5版)实施意见》的编写说明
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5版)》的实施意见0812.docx
关于《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5版)及实施意见》的编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