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21/2021-00067 | 文号: | 通城管发〔2021〕9号 |
信息来源: |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生效日期: | 2021-03-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1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 | 附件: |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崇川区环卫处:
现将《南通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高效完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南通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2021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部署,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总体思路,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长效化”要求,聚焦垃圾分类处理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落实“宣传动员、设施设置、分类推进、考核推动”四项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努力实现“宣传动员广泛覆盖、设施水平显著增强、管理质效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四大目标。着力推动十三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领能力,提升全员参与水平
(一)提升高层次宣传水平。及时总结梳理我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经验、取得成效,形成有质量的工作简讯、调研报告,积极组织各地充分挖掘属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各县(市)区每年在省厅城管局垃圾分类简报上录用不少于1篇稿件。同时,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增强全民分类意识。
(二)提高面上宣传质量。推动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系统展现分类知识,设置展示和体验区域,集科普宣教、趣味互动、环保手工制作等功能为一体,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各地要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研究策划宣传方案,明确阶段性宣传重点,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环卫工人节等纪念活动,适时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系统性、针对性。同时,压实社区宣传责任,制定宣传规范和手册,明确宣传标准和内容,指导各地广泛组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按照达标小区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日常宣传活动。
(三)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会同市人大组织开展走访调研、赴先进地区学习、开展座谈等调研活动,研究起草垃圾强制分类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固化各级政府、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法定责任,明确条例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联合监管、行业推进”的管理体制,为垃圾分类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全链条处置能力,提升设施配置水平
(四)规范投放设施设置。一是规范面上设施设置。督促指导各地对照《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因地制宜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农村集中居住区、各类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公共区域已配置的收集容器标识标志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收集容器,在6月底前更新完毕。二是提升重点区域设施设置。研究制定投放设施规范,分级明确分类小区、达标小区、“三定一督”试点小区、示范小区四档设施配置标准要求。对申报为达标小区和开展“三定一督”管理的试点小区及示范小区,改造提升现有收运设施,鼓励结合商品房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社区建设等工作,以国企、外资建管小区项目试点,利用5G、AI等新技术和数字技术手段,更新设置一批智慧垃圾厢房(亭),做到居民投放行为可视化、可识别化,为居民提供“方便投放、愿意投放、精准投放”的分类投放环境。
(五)规范收运设施配置。一是研究制定收运设施规范。出台市级层面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数量、标志、颜色规范,指导各地分别配置适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大分流所需要的大件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分类运输车辆,杜绝混装混运混存现象。二是规范分类运输标识。对现有收集机具和运输车辆,按照“分类标识清晰、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和破损、车容整洁密闭”要求,对车辆(机具)进行外装颜色喷涂,规范出新分类标志。对新购置车辆,指导生产厂家规范外观喷涂,逐步引导各地形成全市统一的收运设施外观识别体系。同时,对纳入收运监管体系的分类收运车辆,逐步引导安装电子标签识别器、定位系统以及车载行车记录仪,并纳入信息化管理。三是强化收旧车辆站点管理。会同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废品回收车辆站点管理规定,对“两网融合”工作中纳入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按照“分类标识清晰、统一编号识别”要求管理,深度推动“两网融合”。
(六)提升终端设施处理能力。一是提升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会同咨询公司在完成市区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PPP实施方案修改的基础上,按省财政厅相关要求,完成报批工作。敦促南通天城公司、启东天楹加快建设进度,完善项目验收等手续,尽快投入运行。同时,充分挖掘现有海安(90吨/日)、如东(90吨/日)、通州区(100吨/日)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的产能,确保全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达到560吨/日。二是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推动通州(36.5万吨/年)、开发区(30万吨/年)、如皋(25万吨/年)、如东(30万吨/年)等4个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终端投运。开发区、如皋、如东项目一季度正式投产,通州项目二季度投产,海门项目四季度建成。同时,推动上述项目完善营业执照、立项、环评、城管许可等方面手续,达到省厅认定标准。结合省厅城管智慧监管平台对设施建设管理新要求,推动各地建筑垃圾处理终端提档升级,提升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三、强化系统推进能力,提升分类质效水平
(七)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管理机制。指导各地按照2020年达标小区标准要求,推动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全市建成537个达标小区,分类小区达标率90%,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全域垃圾分类试点街道。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党建引领,指导各地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垃圾分类分片包户机制,加大街道、社区管理责任落实力度,街镇每季度、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专题活动。二是完善分类指导体系。按标准配置专职指导管理人员,落实指导员、宣传员、志愿者队伍,原则上每个小区(村)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做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标准、落实有记录”,每户村(居)每年上门入户指导不少于1次,实施“三定一督”管理的区域在固定投放时段每个投放点都有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三是完善协商机制。推动每个小区建立个性化协商机制,每月不少于1次协商,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商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完善培训宣传机制。推动每个小区细化实化宣传培训方案,按计划组织对物管人员、保洁人员、志愿者和指导员等进行在岗培训指导,每月对居民宣传教育,存档培训资料、培训指导记录、宣传活动记录不少于1次,县(市)区每季度不少于2篇新闻性素材和经验做法向市级新闻媒体、省厅供稿。五是完善分类收运机制。规范小区可回收物、废旧衣物收运行为,纳入收运统计体系,夯实社会层面收运统计数据。积极争取市级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采用“互联网+”模式,建立垃圾分类溯源、识别、计量监测评价系统。以居民户、党政机关等为单元,建立“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链条,探索形成“分户识别、分类计量、全程闭环”的市域垃圾分类治理全体系。
(八)持续试点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管理。制定“三定一督”和示范小区建设标准,推动小区分类管理向纵深推进。全市新增207个开展“三定一督”分类管理试点小区,打造52个示范小区。结合达标小区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四分类”管理,确保每个“四分类”管理小区既是试点小区,又是达标小区,为“十四五”期间市域层面“四分类”管理积累经验。
(九)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理。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调度考核,全市年度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一是完善餐厨废弃物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市、区)、街(镇)三级管理网络和监管工作制度,将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纳入属地日常监管网络,不断提高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签约率,提高餐厨废弃物规范收运处置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流向管理规定。在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数量、流向、处置方式等情况,建立完善流向管理信息化数据库,动态研判管理机制,推动提高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精准管理水平。三是完善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建设。会同各区推动落实《市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方案》,扩大收运签约量,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管理规定,加快实现市区由专业收运单位统一集中收运的格局,夯实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基础。组织市区、如东、海安、通州等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增加地磅数据实时传输功能,统一汇集到市局层面,及时、准确掌握了解、调度分析各地处理情况。四是加大餐厨废弃物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指导各地开展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产生单位未按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饲养“泔水猪”、加工销售“地沟油”等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调度考核,全市年度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一是健全制度规定。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市级层面的规定要求,针对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有操作性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二是规范运输和处置许可监管。按照省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审核要点要求,运用物联网技术,强化“源头产生—过程运输—终端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组织各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处置厂,增加地磅数据实时传输功能,建立源头、运输、处置全过程计量、溯源管理体系。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运输处置行为。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量。四是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力度。会同住建部门,组织专项督查,推动“政府性工程指定工程部位选择的再生产品替代使用比例不低于8%”规定落地实施。
四、强化组织推动能力,提升考核监测水平
(十一)健全考核组织体系。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做法,充分利用资源,进一步提高考核组织水平。在人员配置方面,各县(市)区要分别成立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织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集中办公或定期召开月度联席会议。在考核评价平台方面,在高质量发展考核基础上,将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分别纳入对各地污染防治攻坚、城建交通、食品安全创建等考核。
(十二)完善考核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市级层面的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审核指标体系,明确相关工作资料标准、数据标准体系,指导各地早日完善工作资料。
(十三)扎实开展监测调度。用好督查考评这个“指挥棒”,完善“一季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半年一提醒”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季度监测调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进度,研究部署推进措施,指导督促各地对照工作清单,强化优势项目,补齐短板工作,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开展,为提升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