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二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5: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南通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二期)监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8万元;

4.最高限价:8万元;

5.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南通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二期)项目验收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地点: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官网。

2.方式:直接下载。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38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38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373室;

联系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0513-59001520。

附件:

南通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二期)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