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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首例偷运偷倒建筑垃圾妨害公务案一审宣判

来源: 海门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字体:[ ]

近日,海门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施某某因在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过程中暴力阻挠、威胁执法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该案是全区首例由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行为衍生的妨害公务刑事案件,标志着海门区在打击此类违法活动中实现“行刑衔接”的重要突破。

海门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民,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磊全程旁听,以“零距离”观摩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打击违法、维护法治的合力。

2025年9月5日,海门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包场镇头甲村路口依法查处施某某团伙两辆超载运输的渣土车时,遭到施某某及纠集人员的公然阻挠。期间,施某某多次用言语威胁,采取锁车门、车辆堵路等方式恶意阻碍执法。

鉴于施某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一般行政违法范畴,涉嫌刑事犯罪,区城管局立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经区公安局调查取证,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海门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定施某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成功办结,是海门区持续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重要成果,展现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作战、坚决遏制暴力抗法行为的决心。下一步,海门区城管局将以本案为示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案件移送、证据固定、联合执法等机制,对偷运偷倒建筑垃圾及相关暴力抗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法治力量守护整洁有序、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