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21/2022-00018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城管局 文号: 通城管发〔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09-07 发布日期: 2021-09-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城管系统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管系统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1-09-07 14: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市垃圾处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部署,切实提升创建成果成效,根据南通市安委办部署的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回头看”,结合城管部门的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城管系统的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推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是防范和化解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的有效举措,是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管系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构建常态化、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展板、宣传册以及公共阵地广告等媒介开展创建宣传,调动全市城管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展的创建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落实推进举措,力争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回头看”,重点围绕职责分工是否落实到底、台账资料是否要素齐全、现场点位是否标准规范、问题隐患是否整改闭环、创建氛围是否足够浓厚、迎查准备是否充分到位的“六个是否”要求,开展全方位、全要素、全领域“回头看”,加快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拾遗补漏,持续强化提升,切实做好省级评议迎查准备工作,确保创建质效。

各单位要对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总体方案>的通知》(通办〔2021〕38号),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制定清单式创建计划,逐项逐件、按时按质落实完成,确保城管系统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不失分、不扣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台账资料,积极做好迎查准备。要全面排查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形成点位底数清单,并按规定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要开展城市户外广告牌、灯箱、店招标牌检查,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并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形成相关资料和点位底数清单,提供上一年度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的相关台账资料;要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确保信息化执法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相关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创建为契机,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今年是三年专项整治的集中攻坚之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以此次创建为契机,结合城管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检查和风险隐患整治,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盲区,不漏任何风险隐患。问题整治要坚决彻底,对排查出的隐患分门别类、逐一建档,确保各类隐患掌握清楚、分析透彻,坚持分类施策、久久为功,真正做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