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21/2022-00089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文号: 通城管发〔2022〕28号
成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日期: 2022-03-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3-08 16: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崇川区环卫处,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市垃圾处理中心:

现将《南通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南通市城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制度化管理、实时化监控、自动化阻隔、现代化救援”总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整治户外广告、环卫作业、垃圾处置、渣土运输、违建治理、基层消防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南通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的城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持续深入学习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不断完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积极推行“党建+安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

2. 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公交、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设置显示屏、广告栏、专题展板,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法治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等方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二、拧紧责任链,全力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科学部署安排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善任务分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到警钟长鸣。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做到“三管三必须”,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将安全生产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

4.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链条。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通委发〔2020〕7号)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好直接监管职责。加强对全市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面问题隐患,落实整改销号,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应遵循责任导向原则,坚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到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5.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户外广告业主、渣土运输企业、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惩处。

6.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推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会商会办、风险研判、信息共享机制,突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事项跟踪督导,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单位考核问责范围。

三、把牢安全关,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

7.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成效,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研判、评估和防控协同机制,全面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实行清账销号制度,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坚决打赢党的二十大安保攻坚战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收官之战。

8. 扎实推进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专项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职责分工,聚焦全市公共安全较为突出的道路交通、群租房、基层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重点落实“一份分析报告、一套规范标准、三张工作清单”。要形成一份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全面厘清本领域的基本盘、风险点、风向标;要制定一套规范标准,明确检查标准、整治标准、验收标准;要制定底数清单、隐患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做到情况知底、隐患见底、任务彻底。通过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确保实现各领域隐患动态清零、公共安全风险有效管控、行业领域安全水平不断增强,全力保障全市公共安全领域形势长期持续平稳。

9. 扎实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构建常态化、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体系,调动全市城管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展的创建氛围。要全面排查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形成点位底数清单,并按规定进行稳定性验算及监测;要进一步强化现场点位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全面梳理、掌握城管领域精品示范点位创建清单(不低于6个),指导、督促街道(社区)开展户外广告牌、灯箱、店招标牌安全检查,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并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形成相关台账资料;要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确保信息化执法率>90%,执法检查处罚率>5%,切实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进城市安全生产领域依法依规联合惩戒;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完成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任务。

10.扎实推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未经审批的违章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要督促业主单位及时进行加固或者拆除,在发生风、雨、雪等灾害性天气时,相关户外广告的施工要全面停止。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要及时建立隐患台账,迅速完成隐患整改,严防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11.扎实推进环卫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督促基层环卫单位强化环卫保洁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教育,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加强对垃圾焚烧厂生产作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加强对垃圾(飞灰)填埋场日常运营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填埋作业及渗滤液(浸出液)处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扎实推进建筑垃圾堆场(体)、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建筑垃圾堆场(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持续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处置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联动协作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扎实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设置渣土受纳场,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加强场地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堆体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13.扎实推进违建治理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与相关部门建立的执法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违建治理力度,对新增违建要按照在建违建快速查处拆除操作规程及时介入、快速处置,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存量违建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扩)建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快查快处机制,迅速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联合各方力量实施综合惩戒,确保迅速消除隐患。督促违章建筑拆除企业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

14.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出店及流动摊点安全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劝导烟花爆竹销售业主退出主城区市场,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出店经营及流动摊点(露天烧烤)整治,巩固前期取得的成效,构筑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要重点排查整治携带燃气罐流动摊点现象,一经发现,快速有效处置,坚决不留安全隐患死角。

15.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建筑户外广告牌等设施及建筑周边违规设置的建(构)筑物的监管,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加强对共享单车充电站点消防安全监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排查安全隐患,加大督查力度,跟踪整改到位,适时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对执法车辆、办公场所、库房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的排查整改,坚守安全底线不放松。

16.扎实推进执法领域安全建设。以“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优化执法检查方式。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要求,紧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重点开展精准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深化监管执法“一案五制”工作法,同步落实“清单提醒、典型案例警示、被处罚企业承诺、定期回访、重点监管”五项机制,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后半篇文章”。

17.扎实推进重要节点安全检查。重点抓好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两会等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抓好冬季恶劣天气和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扫雪除冰机械设备使用操作培训,确保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四、严守应急关,全面提升反应处置能力。

18.坚持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重点时段关键节点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快速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明确内部信息运转和上报流程,简化中间环节,确保各类情况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各级部门力争10分钟内向市城管局总值班室电话报告,20分钟内向市城管局总值班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