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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22-00095 文号: 通城管发〔2022〕26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生效日期: 2022-03-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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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市垃圾处理中心:

现将《2022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2022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城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全市城管工作实际,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强化法治指导和监督,提升城管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和法治服务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实的城管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城管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准确把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新要求,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管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城管部门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水平。

(二)加快推进城管重点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城管地方性立法水平,突出立法实效,做好《南通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法治保障工作。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贯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把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督促城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条例》的培训学习以及《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明确规范性文件严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要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坚决杜绝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现象。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以及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高质高效做好单位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防范和化解政府合同签约履约风险,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政府合同,邀请部门法律顾问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有力保障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建立镇(街)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全员执法档案。构建全体城管执法人员“学法、宣法、执法、案件评查、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综合评价体系,着力提升镇(街)城管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对有执法过错、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等原因被媒体报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并与执法证件换证、年审相挂钩,纳入个人执法资格管理;对暂扣执法证、吊销执法证的,要与个人绩效相挂钩,并实行待岗培训。

(五)编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汇编工作,收集、整理近年来在查处查处市容环卫、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按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城管领域的执法案例,结合城管执法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案件的判例,从中挖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执法案例,印制成册下发给基层城管执法队伍,供一线执法人员参考、研讨和借鉴,进一步指导规范化执法工作。

(六)开展城管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局牵头开展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围绕执法信息公开是否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是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是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三个方面,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执法公示内容更新是否及时、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机制制度有无滞后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能力。

(七)开展城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统一使用省住建厅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版),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指南》,以适用普通程序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案件为重点,围绕实施执法主体、案件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依据、执法程序、裁量权运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案卷制作管理等主要方面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要包括每月评查市区街道执法队伍行政执法案卷、每季度评查各县(市)行政执法案卷、不定期抽查各县(市)区“双公示”的行政执法案件、不定期抽查专项案由行政执法案件、年度全市优秀执法(处罚、许可)案卷评比,并就评查情况形成通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办案水平。

三、推进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城管能力专业化水平

(八)推进城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南通市城管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细则》的要求,制定《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方案》。分类别、分项目、分批次推进培训工作,重点通过法律知识讲授、案例教学、执法实务与技巧研讨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现场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全市城管执法骨干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依托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工作等。建立健全城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闭环管理和结果运用机制,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执法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或者不予申请年检注册。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将普法与执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适时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普法专项调研,进一步将普法宣传工作向镇(街)城管领域延伸,对基层普法宣传典型经验及时提炼总结。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工作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平台,将法律法规、执法经验、典型案例等及时宣传,推动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四、创新服务理念,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服务化水平

(十)提升许可窗口服务水平。根据《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的要求,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通城通办”、告知承诺制改革、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等工作。城管部门行政许可窗口要坚持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让企业办事更顺畅,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齐心协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十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要求,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免罚轻罚案件月度统计制度,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回访复查等方式,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努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十二)探索构建“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模式。探索实践“承诺+契约”信用管理模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可在沿街商铺、餐饮管理、扬尘治理等重点领域试点,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记录、信用奖惩等手段,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组织开展“信用关爱”工作,做好信用修复工作,落实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提升信用服务质量。围绕城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探索构建以信用分级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方式,高效配置资源,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新时代全市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