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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21-00068 文号: 通城管发〔2021〕7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生效日期: 2021-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南通市城管法治 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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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南通市城管法治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市垃圾处理中心:

现将《2021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2021年南通市城管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市城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要点,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指导,适时发布指导案例,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南通城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城市管理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关于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通城管发〔2020〕70号)的要求,推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列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管法治建设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能。

二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培训、法律专家讲座、执法骨干轮讲、专题交流研讨、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案例研究分析和收集运用,适时发布指导案例,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按照全市普法宣传工作要求,谋划全市城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牵头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载体,结合城管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法治服务保障任务。围绕市局中心工作,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准确把握法治服务保障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主动前移法治保障端口,加强对政府合同及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进一步健全市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一线基层执法队伍,加强对一线执法重点难点的研究,主动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切实提高立法水平。推进《南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南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的进程,全程跟踪参与,做好法治保障。落实公众参与城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程序,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全面提高城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质量。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制度,以检验法规的可行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二是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制度建设。从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抓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设评议考核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城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程序,研究细化执法办案流程。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常用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实现执法依据的系统化、规范化。

三、强化检查指导,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效能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基层执法队伍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法制审核意见合法合理。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指导执法人员规范使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收集、分析行政执法情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案卷制作,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能力。指导受委托执法单位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牵头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及时完整报送,确保“应上尽上”。认真审核受委托执法单位上报的处罚数据信息,将处罚信用信息报送平台情况作为每月对各区执法检查事项。指导企业高效率完成信用修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更新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完成部门单独和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答辩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导受委托单位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驻队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四、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全市“放管服”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工作,加强对城管部门行政审批的业务指导和市本级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工作,强化措施落地落实。

二是做好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规范“一张网”数据信息报送上传,按标准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数据“双公示”。指导全市城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不见面”审批,确保“不见面”事项办件数量有提升、质量有保证。按照全市政务服务要求,启用南通市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许可的办理工作。

三是指导城管许可窗口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指导城管行政许可窗口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和便捷性,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让企业办事更顺畅,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