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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22-00016 文号: 通执法发〔2020〕9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生效日期: 2020-12-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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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苏建法﹝20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3日             

苏建法〔2020〕23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