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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21-00215 文号: 通城管规〔2021〕2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30日
生效日期: 2021-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我们在前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及《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1: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

附件2: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

  附件1: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xlsx

  附件2: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docx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