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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6 字体:[ ]

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9:30

主题:《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新闻发布会

地点:南通市图书馆六楼新闻报告厅

发布人: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国

南通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陆新华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高陈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国江

南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卫民

主持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栩龙

图文实录:

新闻发布会1.jpg

张栩龙: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新闻发布会。

《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22年7月22日经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对于我市规范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增加停车供给,治理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高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陆新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级调研员高陈;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国江;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民。我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栩龙。

首先,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炎同志给大家介绍今年以来停车管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大家欢迎!

张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管理工作,去年就制定出台了市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市人大制定了《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必将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规范市区停车管理工作起到推动和保障作用。根据今天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介绍一下今年市政府在市区停车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是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即将出台。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质量编制了《南通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规划建设指标和建设计划,并与《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的对接,积极做好两个专项规划的融合统一。2022年10月24日,《南通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经2022年第2次市规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市区停车泊位供给保持较大增量。今年市区停车泊位继续保持较大增长,预计总量将超2万。年度民生实事计划2000个公共泊位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总体开工率已达85%,超过1300个泊位完成主体建设,去年底开工的三栋立体停车楼进展顺利,红星路停车楼主体框架基本完成。年度新增2500个人防工程停车泊位计划任务已经完成,实际增加泊位数量超过3000个;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增泊位10000个正在抓紧施工中;各区在主次干道建筑退界区域和背街里巷施划停车泊位已近5000个。

三是不断优化提升智慧停车系统功能。最新统计“智泊南通”停车小程序用户已突破54万人,绑定车牌超过7.2万辆,用户累计消费超115万笔,累计消费金额超1177万元,智慧停车“南通模式”的品牌效益进一步凸显。为顺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小程序开发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查询功能,目前已正式上线,小程序后台已接入286家充电桩停车场信息,地图中可显示接入充电桩点位详情数据,包括使用类型、运营状态、营业时间、充电费率等信息,并提供第三方导航功能,方便市民进行充电桩点位的查找及导航。同时,按照省政府停车便利化工程要求,我们结合智慧停车系统优化完善,开发完成小程序“错峰共享、预约共享、租赁共享”三种共享停车模式功能,并开展了相关的技术测试,目前我们正在推进有关试点工作,后续通过对使用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做法后,我们将逐步在市区范围推广应用。

四是市级成立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公司。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实体化、市场化做实做强停车管理服务国有平台公司”的要求,公司组建工作顺利推进,市城建集团已成立“南通智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组织濠东路“八大碗”东侧待开发地块临时停车场建设。

五是市区堵点乱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市城管局、交警支队、崇川区城管局、属地街道、教育、卫健等部门,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周边为试点,积极探索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停车治理综合施策。目前,在市第三人民医院周边通过改造基础设施、推进泊位建设、严格秩序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促使入院车辆和过境车辆各行其道,有效提升了周边机动车通行效率,交通拥堵情况大为减少。近期积极推进城中小学、田家炳中学周边建设停车设施,市城建集团已启动利用学校周边闲置收储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崇川区完成主次干道退界区域400处停车场计17000个泊位整治工作。

总的来说,市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行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为后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板块、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离不开市民群众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也离不开新闻界朋友们的大力宣传和有效监督。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停车管理整治工作任重而道远!有很多工作在推进落实上,与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各部门、各板块要以《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正式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大宣贯力度,以锲而不舍“钉钉子”精神,精准把握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停车建设管理整治工作,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谢谢大家!

张栩龙:

谢谢张炎秘书长!接下来,我们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级调研员高陈同志给大家介绍《条例》的立法情况,大家欢迎!

高陈: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根据本次发布会的安排,由我介绍《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情况。

一、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要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城市停车场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停车场的建设,不断规范管理服务,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市城市停车场的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停车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2021年达到了225.3万辆,位居全省第四。城市停车场的供给出现了短缺,停车场建设的市场化程度不高,智慧停车建设尚需下大力气加以推进,停车治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难点。2021年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市区停车建设管理整治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市区停车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停车立法的迫切期盼,构建更加科学、有效、完善的停车治理体制机制,运用法治方式加快解决停车难题,很有必要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二、条例的立法过程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批准的立法计划,条例作为我市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2021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召开2022年立法启动会,组织成立了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班子。条例由市城管局及其聘请的律师团队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市司法局全程参与指导与修改完善。2022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3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条例草案初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多次将修改文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获得了及时指导;先后两次向市级机关、市直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发送修改文稿;在南通发布、市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修改文稿,向全市500多名市人大代表,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以及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会商研究,邀请立法咨询专家研究论证。市人大常委会葛主任带队赴市城管局、崇川、海安、启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环资委,市城管局、司法局等相关同志对条例草案进行反复研究、会商和修改,前后修改40多次,付出了大量心血。7月18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稿,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7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立法依据和意义

制定条例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有: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号通知等文件。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借鉴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停车立法的先进经验。

条例共7章68条,在加强机动车停车治理方面有着鲜明的制度特色和机制创新,做到了高起点、高标准、高定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条例中“退界区停车管理、免费公共停车场禁止超期停车、综合执法进小区、禁止侵占公共场地停车和收费、推行行政指导纠正违法行为等”诸多内容,在全国、全省立法中属于创新之举。条例的制定,对于我市规范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增加停车场供给,维护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高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谢谢大家!

张栩龙:

谢谢高主任!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扬子晚报:

公安交警部门在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和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卫民:

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立足常态长效,通过设置严管路、视频监控补盲、占道泊位优化、严格执法管理等措施,全面加强道路停车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截至目前,市区主城区(不含通州、海门)共设置严管路段130条,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7864个,对非严管路违停,及时发送劝离短信,提醒车主规范停车行为。同时,强化警城联动,会同街道、城管部门在331条支路里巷开展停车综合治理,增设停车泊位3400余个,打通百姓交通出行“最后1公里”。关于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我们自2013年就联合区政府,在部分有条件的小区试点推行内部工程改造、优化交通组织、科学设置泊位等举措,取得较好成效。特别是去年停车建管整治以来,我们大力推行“限时停”措施,对停车矛盾突出且无改善空间的老旧住宅小区,在周边次干道、支路设置夜间限时泊位,供周边居民夜间免费停放。截至目前,已在70个小区周边38条路段设置1771个限时泊位,极大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得到群众一致好评。借此机会,我们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在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车,规范停车。下一步,我们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履职,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停车管理长效长治,全力推动我市静态交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南通日报:

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增加停车资源供给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请问,南通市区目前围绕切实增加停车泊位有哪些具体举措?

赵国:

做好停车管理工作,解决停车难问题,有效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是解决老百姓基本停车需求的首要条件,老百姓的车没有地方停,其他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空谈。所以,条例围绕“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我们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泊位建设,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闲置地块等城市空间因地制宜增加资源供给,满足市民群众停车需求。围绕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市区主要通过四个方面举措来满足停车需求。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泊位的新建,主要包括通过为民办实事计划每年新建2000个公共泊位,例如去年底开工的三栋立体停车楼新增超过1000个泊位。同时每年新建一批人防工程停车泊位;二是持续推进泊位改造,主要包括结合老旧小区、老旧片区综合整治改在新增停车泊位,近两年来,市区每年完成50个左右的老旧小区改造,每年规范改造泊位超10000个;三是持续推进道路泊位施划,我们利用道路资源、建筑退界区域,在不影响安全和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在一些新村小区、市场背街里巷科学施划了一批路内停车泊位,有效缓解了重点区域的停车矛盾;四是启动停车共享工作,我局已经起草了《南通市市区停车泊位共享实施方案》,结合智慧系统优化完善,通过“错峰共享、预约共享、租赁共享”三种共享停车模式,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能。目前,我们正在着手相关试点工作。待积累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具体管理办法后全面推开。我就简单介绍这四条举措。

人民网: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陆新华: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停车场建设运营成本、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以及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停车资源集约利用等因素,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等差别收费原则制定。

张栩龙: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们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可在会后与市城管局及相关部门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