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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19-00484 文号: 通城管发〔2019〕1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生效日期: 2019-01-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严格执行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及导则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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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执行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及导则细则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执法局):

《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要求,市局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以下称《导则》)和《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为有效宣传好、贯彻执行好《办法》,切实提高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空间环境,现将相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业务培训。各区局要对法制、业务、执法及城市管理辅助等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办法》、《细则》及《导则》的学习。要让有关人员理解、掌握新要求,确保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店招标牌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按法定要求不走形。

二、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各区局要建立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成立区城管行政许可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法》规定,具体组织、领导、实施辖区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和店招标牌备案登记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区局要加强《办法》、《导则》和《细则》的宣传,通过广场活动、知识问答、培训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提高《办法》等文件的社会知晓率;要充分利用志愿者服务站、城管审批窗口、社区法制宣传等阵地平台开展知识普及。为配合各区宣传,市局印制了《办法》、《导则》及宣传合页等材料,各区城管业务部门可根据需要,联系市局市容处领取并及时发放。

四、切实谋划贯彻落实。各区要做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和店招标牌备案登记衔接工作,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要严格按《办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实施;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备案登记由各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各街办具体实施。要求:今年年底,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符合《导则》要求的店招标牌均实施备案登记并上网公示;不符合《导则》的店招标牌全部统计在册,并做好整改记录和处置跟踪。

为配合各区做好《办法》宣传工作,市局初定本月中旬利用4天时间在四个区开展广场专题宣传活动,届时请各区业务科室做好活动场地落实、活动组织宣传等相关工作。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