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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19-00943 文号: 通城管发〔2019〕94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8月09日
生效日期: 2019-08-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集中 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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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集中 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建函城管〔2019〕391号),为提高全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水平,净化美化城市视觉空间,以一流的城市形象和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各地持续开展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原则和目标

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南通市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和各地《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要求,遵循“减量、提档、规范、美观、安全”的原则,组织对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未经许可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进行全面整治,达到“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目的。市区要着力推进“迎森旅节”环境保障整治任务中户外广告整治项目完成,同时举一反三,组织辖区队伍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如皋市城管部门要按照部级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试点要求,确定试点路段,实行规范管理,形成示范效应。各地城管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制度落实,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含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

(二)整治内容

1.高立柱广告和跨街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2.影响市政设施功能、载体使用功能、建(构)筑物安全、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

3.未通过安全鉴定(或过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楼顶、墙体等各类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4.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围挡广告设施(未建有实体围墙或不依附于实体围墙的)。

5.破坏建(构)筑物风格及外立面形象,“一店多招”或“多层多招”的店招标牌设施。

6.含有经营内容或低级庸俗的店招标牌设施。

对未经审批的灯杆道旗、落地灯箱、电子显示屏、流动字幕、公交站亭、报刊电话亭等户外广告设施要予以查处。对不符合政府相关宣传要求的标语、口号及涉嫌非法集资和金融活动的户外广告要坚决取缔。

三、整治步骤和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日至9月30日)

各地按照年度整治方案,对照下发的整治内容,组织城管执法队伍对辖区内主次干道两侧主要建筑物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补充任务清单,采取自我整改、帮助整改、执法查处和强制拆除的方式,及时组织专门执法力量、专业施工单位,实施集中整治。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0月1日后)

各地城管部门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按照标准和规范,着力推进常态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要注重源头管控,组织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审批备案流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完善动态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巡查力度,实现长效管理目标。

四、整治保障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到位。继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净化城市空间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迎国庆、迎森旅节为契机,精准推进整治。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各单位要明确标准和任务,统筹协调推进。要按照阶段性整治要求,确定整治重点,同时对前期整治工作查遗补漏,对问题集中的区域要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全面取得成效。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各地要强化整治指导和考核督查,在落实好辖区队伍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整治进度;要有效利用各种创建平台和管理资源,协调解决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听取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市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良性循环。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