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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07221/2019-00490 文号: 通城管发〔2019〕23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生效日期: 2019-0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管理三项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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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城市管理三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

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市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要点》,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三项创建,开展全市建制镇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巩固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全市“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如皋、海门、海安、如东三市一县要继续加强、深入推进城市环境提升行动,完善长效常态管理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打造高品质的城区市容环境。2018年启东市公园中路成功创建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达到省优秀管理城市申报条件,今年要对照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要求,继续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力争通过省级考核,跨入省优秀管理城市行列。

二、继续开展城市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再建成一批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2018年在全市各地城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省级示范创建工作再创佳绩,省厅命名示范路和示范社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2019年全市要在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巩固、提升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示范创建,力争再建成一批市级、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按照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各地申报创建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不得少于1个,同时积极开展市级示范道路的创建申报。

三、继续深化街、镇城市管理示范路建设工作,推动街镇镇容容貌的有效提升。继街镇开展市级城市管理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全市街镇已有9条道路达到南通市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被命名为南通市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今年各县(市)区城管系统要继续加强建制镇街道路的创建培育,指导、服务好镇街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将一批具有地域代表性的镇街道路,建成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同时,加强已建成的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巩固和提升。今年,我局将对已命名的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进行抽查,对日常管理不达标的道路进行通报并规定时限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取消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命名。

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巩固长效常态管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2019年度城市管理“三创”工作。各县(市)区创建计划(包括镇区道路),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报市局市容处;根据创建工作安排,9月中下旬,市局将对各地自查合格的道路、社区组织暗访检查和考核验收。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