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海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

经研究决定:

李海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车辆秩序监管处副主任科员,免去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顾蓓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科员,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

 

 

             中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