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拆迁遗留地块的整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1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秦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拆迁遗留地块的整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加大,市区拆迁地块不断增多,部分拆迁地块内环境差,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了影响。在与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研究、会商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拆迁地块的责任主体

我局从2016年开始牵头组织市区拆迁地块积存建筑垃圾,通过制定《市区拆迁地块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明确拆迁地块管理主体为辖区政府,具体由属地街道负责。各街道不仅负责房屋拆除,而且负责拆后垃圾的清运及后续管理。落实专人定点管理,开展24小时值守,防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现象。

二、不断规范拆迁地块管理标准

根据《市区拆迁地块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明确地块拆除时要设立符合规定的围墙围挡,落实防尘覆盖、绿化铺砖等相关措施。辖区街道要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确保拆迁完毕后七日内清理地块内的各类垃圾。明确辖区政府要重点做好拆迁工程及区属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拆迁主体应在拆除准备、拆除实施及未交付前落实降尘、覆盖等措施。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覆盖或绿化。

三、推动待开发地块综合利用

要求各区政府加强规划,提高对闲置拆迁地块的综合利用,防止无人管理,出现偷倒乱倒现象。目前,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闲置地块改造为临时停车场、临时绿地等。下一步,将推动此项工作更好开展,提高拆迁待开发地块的综合利用率。

四、加快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推进

指导各区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调配场,满足辖区内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利用需求,切实解决建筑垃圾处置消纳难的问题,杜绝偷倒乱倒行为的发生。目前,崇川、港闸、开发区的建筑垃圾调配场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后,将协调各区政府加大建筑垃圾收纳体系建设力度,解决建筑垃圾收集难、堆放难、处置难的问题。

五、持续开展积存垃圾清理

出台《南通市区建筑垃临时设置及管理规定》,开展对各区建筑垃圾管理长效考核,强化拆迁地块积存垃圾清理,推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机制健全,不断改善拆迁地块周边环境。

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联合公安部门及各区城管持续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提高夜巡频率及巡查范围。对各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车辆依法证据保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七、建立健全综合考核体系

将市区拆迁地块的管理纳入市高质量考核,充分发挥导向作用,督促各区政府和市各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相关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