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杨彩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和分类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积存垃圾堆放点,发现1处,清理1处,销号1处,截至目前共清理整治完成53处积存垃圾堆放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98%以上。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方面,全市65个镇街,108个示范村及部分整治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其中全域推进的有7个镇、81个行政村。启东、如皋等地全域推进的示范村围绕农村垃圾分类“全类别分类、全流程分类、全闭环运行”目标,组织开展了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政企联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探索。

二、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方面,一是试点进度不平衡。一些地区实质性试点工作推进较慢,分类投放、收运车辆设施和宣传阵地设置较慢,宣传发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四季度才开展。二是试点质效不够高。突出表现在镇村指导检查机制不完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不健全两个方面,按全流程闭环分类管理要求差距较大。三是居民自觉分类投放有害垃圾的习惯尚未养成。在检查中,很少发现分类投放废旧荧光灯管、废旧充电电池、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的情况。四是有机易腐垃圾分类处理典型案例不多,特别是统筹处理青草秸秆、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畜禽粪污的终端处理设施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一)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会同市人大组织开展走访调研、赴先进地区学习、开展座谈等调研活动,研究起草垃圾强制分类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固化各级政府、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法定责任,明确条例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联合监管、行业推进”的管理体制,为垃圾分类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提升垃圾分类宣传质量。推动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系统展现分类知识,设置展示和体验区域,集科普宣教、趣味互动、环保手工制作等功能为一体,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指导各地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研究策划宣传方案,明确阶段性宣传重点,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环卫工人节等纪念活动,适时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系统性、针对性。同时,压实社区(村)宣传责任,制定宣传规范和手册,明确宣传标准和内容,指导各地广泛组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日常宣传活动。

(三)加大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指导各地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力度,在公共区域推行“以桶换池”,逐步取消水泥制品类的小型垃圾池,建设规范的村级分类式垃圾中转房,有条件的区域“直运”镇级中转站。

(四)提高生活垃圾收集水平。协调各地按照“千百工程”文件要求,合理配置保洁员和保洁车,提倡定时上门入户收集。暂时不能做到上门入户收集的,要加强公共区域巡查保洁频次,防止垃圾桶满溢和工农业生产垃圾混入其中。

(五)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治理责任机制、指导机制、日常考评机制,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投放指导,强化宣传发动,逐步固化市民分类意识。一是推进分类设施建设。在投放设施方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村在农户家庭配有垃圾收集容器(可单户或联户配置),采用数字编号、二维码或党员包干等形式链接到户。在分类收运设施方面,建立与前端分类相适应的分类收运体系,乡镇(街道)配有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标识明确,运输能力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在分类处理设施方面,垃圾分类试点建制镇和示范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数量适当、规模相当的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原则上每处处理设施规模不小于2吨/日,实现有机易腐垃圾不出镇。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分类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分别建立日常收运记录,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易腐垃圾处置终端也分别建立相应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管理记录,确保各类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全程闭环。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根据市“百千工程”考核安排,市县两级继续开展季度考核。同时,按《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力争全镇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7个试点镇全部合格,2个以上试点镇达到优秀类。

期盼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