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南通市废旧电池回收点(站)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8 14:41 累计次数: 字体:[ ]

闵晓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南通市废旧电池回收点(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提出了真知灼见和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您的建议与国家及省、市垃圾治理有关政策规定高度契合,与我市当前正在开展的垃圾分类和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十分吻合,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更让我们开拓了眼界,打开了工作的思路,对我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我市正在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推动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序时完成。全市有747个小区(市区525个、县市222个)、994个试点单位(市级机关单位及各区试点单位449个、县市545个)开展了试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39%,各县(市)都超过50%,超额完成省定年度任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教育局分别牵头在政府机关、宾馆饭店行业、校园启动了行业垃圾分类试点,均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海安、崇川、港闸、开发区等地探索开展了以街道为单位,成片区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形成了一定可供借鉴的片区分类管理经验。多数区域引入第三方单位开展专业化分类管理,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较高,成效较为明显。同时,经过各地不断探索,“3+5+X”分类模式和“5+1+X”推进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并正在逐步固化。

(二)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更加深入。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南通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1200多场次的垃圾分类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微感言征集以及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等系列宣传活动,采取面对面、接地气及市民群众喜闻乐见、互动参与的的宣传方式开展分类宣传,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进一步浓厚了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分类处理系统推进。根据我市的分类标准,将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共三类,各试点区域分类设施已全面到位。废旧电池属于有害垃圾的一种,我局会同环保部门针对有害垃圾专题进行了会商,明确了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路径。在前端分类回收的基础上,要求各区设置专门的区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统筹考虑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要求整体回收过程严格遵循分类收运、 分类分拣、分类处理的原则,有害垃圾做到信息化管理,全部实现源头追溯,实行全流程管控,防止有害垃圾的二次污染。另外,南通升达废料处理有限公司(3万吨危废/年)、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2万吨危废/年+1万吨固废/年)、南通海之阳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油漆桶100万只/年)、南通瑞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油漆桶1.2万吨/年)四家公司具备处置除荧光灯管外有害垃圾的能力;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万台/年)具备处置电子垃圾的能力,全市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后续的分类工作推进中,还将进一步扩大对有害垃圾尤其是废旧电池的回收管理,尽快完善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最大化降低废旧电池的污染与危害。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以“寻找垃圾分类达人”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对垃圾分类知识有基本的了解与认识。目前,在日常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废旧电池的回收以市民主动投递及大量情况下的上门回收为主,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各区对开展分类管理的区域逐步加强对有害垃圾尤其是废旧电池的分类回收宣传,强调废旧电池的污染及危害,同时不定期开展“废旧电池”专题回收活动,以积分赠送或抽奖形式激励市民的回收积极性。

二是完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在后端的处理阶段,各区县的有害垃圾暂存点均已经开工建设,对于尚未建成的地区,也要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暂存点,用于存放收集的电池等有害垃圾。待回收量到一定规模后,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要求分类送相应的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