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654”扬尘部门联动推进整治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14:20 累计次数: 字体:[ ]

葛建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654”扬尘部门联动推进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愈来愈多的工厂企业、建设项目造成的空气污染日益加剧,而空气中的扬尘污染对我们感官的刺激更为直接、危害也更大,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局结合您提出的“整合资源,不断形成合力”的工作建议,专题研究市区扬尘整治工作,并对深化开展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一、2020年市区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5月上旬开始,由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在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协同配合下,通过7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市区扬尘防控情况有效改善,整治氛围全面形成,PM2.5浓度达34微克/立方米,大气污染扬尘占比下降到9%,圆满完成PM2.5浓度省级考核目标。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城管部门为主,抽调了10名同志组建了市专项办,同时抽调自规、生态环境、住建、市政园林、交通等部门10名专业人员成立5个督查组,负责对市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交办督办、考核奖惩。各区、市级职能部门和有关国企、街镇同步建立组织推进体系,区级专项办实现实体化运转,区、部门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街道、社区负责人靠前指挥,有力推动了扬尘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专项督查考核。市督查组坚持每天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市区扬尘管控“六类现场”进行动态化、随机式现场督查。督查内容从初期的全覆盖拉网式督查,到中后期的国控点周边重点区域督查和区、街、部门扬尘管控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督查重点不断根据形势变化而调整。“双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全覆盖督查7轮、周考核28次。各区、市有关部门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督查体系,加大了巡查监管力度。通州区、市开发区分别成立区级督查组,崇川区聘请了市民巡访团代表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30人作为区级巡查监督员,市城管局成立了道路清扫保洁、建筑装修垃圾管控、扬尘违法查处3个专项工作小组,市住建局成立了房建组、轨交组、商砼组3个专项督查组,市城建集团、轨道公司等国企组织专人开展了巡回式专看式管控督查。通过分区域、分条线开展巡查督查,促进了扬尘治理工作的系统开展。

(三)建立八项工作机制。建立交办联动机制。日常巡查、领导交办、媒体曝光的扬尘问题通过专项行动联络员微信群和书面形式同时交办。共发出书面交办单753份,交办问题2074个,总体整改率超98%。建立约谈机制。针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佳等问题先后约谈通州区、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滨江指挥部办公室、城建集团、供电公司等区和部门10余次。建立工作专报机制。选取领导批示、督查情况、先进做法等编发简报26期,工作专报2次。建立“红黑榜”机制。在《南通日报》、“南通发布”等市级媒体发布5期市区扬尘整治“红黑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其中“红榜”点位32个、“黑榜”点位27个。建立“红黄绿”牌分级管控机制。推行扬尘管控分级管理,情况较好的定为绿牌适当减少检查频次,较差的定为红、黄牌强化检查督查,目前已公布两批722个点位的分级管控情况。建立严罚快处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扬尘违法快查快办实施办法,办案周期从原来的30天左右压缩到7天。去年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共办结扬尘违法案件732件,罚款831.7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4%和61%,被实施处罚两次以上的企业达9家。建立精准源头防控机制。市区增购33辆雾炮车、37台洒水车,强化环卫保障力度。加大市区国控点周边等重点区域保洁频次,夏季高温期间重点道路不间断洒水和雾炮作业降尘,并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落实巡查全覆盖要求,重点点位一日三查、一般点位一日一查,各街道落实专人“驻点”项目现场落实管控要求。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住建部门、税务部门等推送“黑榜”企业和被处罚次数较多的建设、施工单位,由税务部门核查是否准确申报扬尘系数和相应税额,共发现未申报和未准确申报80户、补缴税款553.26万元;住建部门在进行“文明工地”评选时,对“黑榜”企业一律不予考虑。

(四)加强降尘科技运用。各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配合,组织科技团队,通过无人机监控、走航车实时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推动精准降尘抑尘。住建部门结合“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房建项目加强降尘科技运用,市政园林部门管控项目(标段)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生态环境“蓝天卫士”平台;轨道公司建成自动喷淋降尘系统,将各站点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系统联网,试点安装新型滚轴排泥式自动冲洗平台;市城建集团、市级项目建设中心、沿海集团全力打造智慧工地,推行扬尘管控数字化、可视化、模块化管理,大幅度提升了扬尘管控智能化水平。

(五)落实预警应急管控。根据全市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管控和重污染天气管控部署,市专项办牵头组织督查组和各区、各街道全面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管控,预警管控期间平均每天市区城管执法队伍出动巡查人员250人次以上,巡查点位超200个。组织各区渣土管理队伍开展多次“零点”行动,重点打击零点以后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3633辆,暂扣违法车辆376辆,行政处罚435起,罚款金额142.45万元。

(六)研究出台管控标准。印发落实《市区防尘网(布)覆盖标准》,持续提高项目现场裸土、建材覆盖率,去年市区施工工地覆盖率达93.3%,位居全省前三。学习考察南京、盐城、徐州等地扬尘管控经验做法,研究湿法作业、裸土覆盖、进入出冲洗等规范标准,做好扬尘治理现场推进会前期准备工作,为建立扬尘管控标准化长效机制打好基础。

二、近期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扬尘治理体系

1.深化推进分级管控。在继续推行“红黄绿”牌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加大“绿牌”点位的日常监管和“红黄”牌点位整改督办力度,对弄虚作假评为“绿牌”的项目,直接降为“红牌”点位并实施从重惩戒。进一步完善区域分级管控机制,将市区分为核心区、严管区、一般管控区实施分级管控。

2.探索开展联合惩戒。持续加大扬尘类违法案件惩处力度,继续推行快查快处、一案多查、上限处罚等执法惩治措施,综合运用媒体曝光、停工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诚信管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加强扬尘治理联合惩戒,形成扬尘治理高压严管态势。

3.打造推广示范典型。开展扬尘管控智能化、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以智能化监管、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抓手,从设施配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等方面,细化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控具体措施,通过“人防+技防”,进一步提高扬尘管控科技含量和防控效率。确保年内建成建成3个示范区、13个示范街道、31个示范社区、412个示范工地。

4.强力推行科技管控。加强扬尘防控科技投入,充分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车监测、无人机巡查等现代科技设施设备,推进智慧工地、扬尘治理一张图等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在街道层面试点布设降尘监测罐,对区域降尘量、道路积尘量开展实时监测,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强化对市区扬尘污染源的分析研究,摸清治理方向路径;探索运用高分辨率卫星,对市区国控点周边疑似扬尘污染源进行精确扫描识别,对污染点位逐一建档、整改、销号。

(二)强化垃圾扬尘常态管控

1.全面实施建筑垃圾 “进笼子”工程,重点强化出土(进土)工地、运输车辆、临时堆放点扬尘防控管理,探索推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白天运输方式,全面加强密闭规范运输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扬尘防控水平。加强工地车辆进出管理,按照“净车出场、密闭运输”的规定要求,严格工地车辆进出冲洗管理,对于无密闭设施、密闭不严、车身车轮带泥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严禁使用未尽审批、无资质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及建筑物料。加大夜间渣土运输处置管控力度,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联合整治,重点整治超载、乱堆乱倒、未经批准违法运输、无资质车辆运输、带泥上路、跑冒滴漏及不按指定时间、地点、线路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垃圾扬尘问题。

2.实施道路深度精细保洁。建立完善道路保洁频次与空气质量联动机制,在国控点周边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环卫保洁一体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道路机械化深度清扫保洁洗尘加强支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背街后巷机械化清扫保洁管理,加大小型清扫保洁投入力度,年内至少增购30辆小型保洁车,确保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慢车道、人行道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

(三)层层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1.延伸拓展扬尘管控范围。进一步延伸市区扬尘整治范围,将海门区城区及国控点半径3公里区域纳入管控,全面向居民小区、背街后巷、企事业单位扩展。市政公用设施全面纳入整治管控范围,组织开展国控点周边区域除尘降尘整治,定期对楼宇、公交站台、杆线亭箱等城市家俱实施清洗除尘,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推行机械化清扫保洁洒水。发动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扬尘防控,推动扬尘整治全覆盖。

2.细化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印发《2021年市区扬尘整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扬尘整治责任清单,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厘清权责关系。通过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的扬尘整治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根据《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市级督查考核办法》《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市级督查规则》,市专项办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按照各责任单位全主体定责的要求,推行同点位捆绑式计分考核。

3.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切实加大管辖范围内路段巡查频次,严格对照《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巡查保障制度》要求,按照要求频率的两倍执行日常养护巡查检查。及时针对坑塘病害即现即查即处,发现后24小时内修补完毕,有效控制路面病害带来的扬尘问题。大力推广机械化保洁,在对国省干线公路进行清扫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湿法作业要求,即边清扫边洒水,确保实现一级公路机械清扫率达到100%、二级公路达到70%以上。加强施工扬尘源头管理,要求招标文件明确施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保护措施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合理分散动力机械工作地点,督促施工单位在老路面铣刨、混合料拌合等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阶段,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降尘措施。

4.加强施工工地全时监管。加大施工工地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规定,凡“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先停工,整改不到位不得复工。强化拆迁现场扬尘防控管理,按照“拆迁与喷雾降尘同步”“拆迁与渣土运输同步”“拆迁与地块平整覆盖同步”的原则,制定并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控制措施。将拆除违章建筑同步纳入拆迁管控范围,拆违现场配备降尘设备,拆除过程全程开启。健全街道、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重点工地每天检查三次,一般工地每天检查一次,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适当提高检查频率,区、街道派驻人员现场严格监管。

(四)强化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

加强市、区、街道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施工工地联合管控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扬尘类案件处罚力度,全面形成扬尘执法高压态势。

1.组织部门联合督查。针对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码头、房建项目、市政工地等扬尘无污染易发点位,组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集中交办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可当场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2.严格查处扬尘案件。加强市、区、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部门扬尘类案件办案联动,建立扬尘类案件会商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推动扬尘类案件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力争案件查处工作全省领先。继续推动扬尘类案件快查快处、一案多查、顶格处罚,加大对当事企业的震慑力度,营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主动遵守扬尘管控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环境改善是目的,污染控制是手段,扬尘污染源面广量大、成因复杂,市专项办将完善污染监管机制、改进监管工作,全力推动建立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施工单位规范执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扬尘污染防控格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目标。

期盼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