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6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徐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餐饮油烟污染问题随着餐饮行业的发展,逐渐成为居民环境投诉的热点,餐饮业油烟治理已然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餐饮业油烟污染环境问题,市城管局根据2018年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2019部门机制改革的要求,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处罚和餐饮油烟日常监管由城管部门统一行使,按照“排查治理整改、油烟设施安装、油烟排放达标、合法规范经营”的工作目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牵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研究会商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重点区域开展多次联合整治行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单位加大执法力度,力促提升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市民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举报案件跟踪督办整改。2019年以来,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2319平台共接收市民举报餐饮油烟污染扰民案件46起(12345平台移交1起),通过梳理,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未能安装、未能正常开启运转、未定期清洗及居民楼餐饮店油烟直排导致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为有效推进市民投诉案件的及时处置,通过平台派遣系统考核和专业执法大队履职考核手段,及时发放任务交办单至辖区街道执法队督办整改,经现场限期核查,以上问题都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完成整改率100%。经数据分析市区举报投诉案件同比去年呈下降趋势。

2.完成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移交案件整改。一是中央环保案件核销工作。根据市攻坚办《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2016年交办的第一批8项、第二批4项、第三批44项(对其中16项)共计56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进行现场核销。推进工作中,及时制定交办问题核销现场审核工作方案,所有移交案件都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攻坚办。二是餐饮油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接收省监管平台案件涉及县(市、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户)餐饮项目整改问题55项,餐饮油烟污染环境突出问题整改21项,省驻市第四专员派驻南通环境监察室移交餐饮油烟污染问题7起。受领任务后,及时安排专人跟进,主动对接协调县(市)区城管及环保部门,现场指导整改标准,建立相互配合工作渠道,有效推进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 有效建立餐饮审批监管协作机制。根据部门机构调整及职能划转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源头管控的工作成效,市城管局多次组织市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会商研究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根据部门会商意见,市城管局起草制定了《建立市区餐饮服务项目证照审批监管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文件,2019年5月2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6月15日印发至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贯彻执行。城管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勘察工作。截至目前,市区城管部门共接收审批部门移交现场勘察3057件,完成现场勘察报送2994件,其中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离居民住宅楼较近、住宅楼层相邻及非商业性用房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项目1390件,不符合要求达46%。通过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餐饮服务项目证照审批监管工作局面取得良好开端,源头管控取得明显成效,市区广大市民对餐饮油烟污染举报案件呈下降趋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检测手段薄弱。由于餐饮油烟监管专业技术较强,涉及行政处罚前需要检测数据是否超标来提供支撑,城管部门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往往受制于检测认定这一核心环节,导致后续工作不能有效开展,达不到执法成效。

2.职能划转不能同步。虽然市级部门之间处罚及监管职能已经划转到位,但是县(市、区)目前还存在生态环境部门与城管部门之间监管职能划转没有到位,导致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3.部门协作合力弱化。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建立市区餐饮服务项目证照审批监管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文件,其中明确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既要做好分工又要做好合力工作要求,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城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餐饮行业油烟污染违法行为时,需要污染检测及涉及其他部门按照法律处罚的工作,有跟进效率不高,不愿配合的情况出现,导致店家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戒。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油烟治理的建议对于我们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2020年城管部门将在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氛围。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提升经营业主环境保护意识,明确经营者是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引导经营单位自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公开曝光违法排放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浓厚的宣传引导整治氛围。

2.强化源头管控。按照通政办发【2019】104号关于南通市餐饮场所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市区餐饮服务项目营业执照审批现场勘查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审批的行政监管,紧紧围绕现场勘查源头管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条件,确保源头管控得到有效发力。阶段性开展重点区域突出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的联合整治,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彻底解决市民关切、媒体关注的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不断提升执法管理能力水平,努力遏制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的发生。

3.强化专项治理。4月份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市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印发至各区城管局(执法局)贯彻落实,牵头指导各区城管局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推动各区城管局建设餐饮场所油烟排放监控平台系统。目前,港闸区城管局已经建设监控平台系统,将辖区500平方米以上餐饮场所12家纳入监测平台进行日常监控,实现实时监控。同时,明确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事项,确保餐饮油烟污染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惩戒。二是全面排查、督促整改。重点对辖区范围内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对存在问题突出的餐饮场所一律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制作《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登记表》印发至餐饮场所经营业主加强设施每月清洗定期维护,城管执法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针对性解决市民关心、关注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三是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充分发挥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联动机制,阶段性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个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开启运转、油烟直排等污染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餐饮油烟污染各类违法行为。

4.强化履职考核。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是城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广大市民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进一步紧盯执法队伍履职尽责工作环节,压实治理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执法队伍月度履职考核手段,餐饮油烟污染案件通过系统派遣、任务交办、督办考核渠道跟踪落实,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促进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阶段性邀请人大及政协代表、市民巡防团、周边居民共同参与对现场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工作,真正实现共享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5.强化长效管理。组织开展易发区域集中整治,确保易发区域难点问题有效攻克。严格按照“排查一批、整改一批、

处罚一批、长效一批”的工作思路,推行区域网格化管理,构建责任全覆盖体系,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长效化、制度化。建立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顺畅、覆盖餐饮经营单位运行全过程的餐饮油烟监管体系,不断研究完善建立长效管理监管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环境的影响,使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