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22 16:34 累计次数: 字体:[ ]

黄婧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提出了真知灼见和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您对这项工作的关心,更让我们开拓了眼界,打开了工作的思路,对我市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我市农村正在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和分类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对积存垃圾堆放点,发现1处,清理1处,销号1处,截至目前共清理整治完成53处积存垃圾堆放点,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98%以上。2020年一季度农村垃圾处理量为336907.2吨,与2019年同季度相比增多5044.2吨,增长幅度为1.5 %。在垃圾分类试点方面,全市65个镇街,108个示范村及部分整治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其中全域推进的有7个镇、81个行政村。启东、如皋等地全域推进的示范村围绕农村垃圾分类“全类别分类、全流程分类、全闭环运行”目标,组织开展了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政企联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探索。

二、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方面,一是试点进度不平衡。一些地区实质性试点工作推进较慢,分类投放、收运车辆设施和宣传阵地设置较慢,宣传发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四季度才开展。二是试点质效不够高。突出表现在镇村指导检查机制不完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不健全两个方面,按全流程闭环分类管理要求差距较大。三是居民自觉分类投放有害垃圾的习惯尚未养成。在检查中,很少发现分类投放废旧荧光灯管、废旧充电电池、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的情况。四是有机易腐垃圾分类处理典型案例不多,特别是统筹处理青草秸秆、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畜禽粪污的终端处理设施不足。

三、下步打算

(一)完善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力度,在公共区域推行“以桶换池”,逐步取消水泥制品类的小型垃圾池,建设规范的村级分类式垃圾中转房,有条件的区域“直运”镇级中转站。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提高生活垃圾收集水平。协调各地按照“千百工程”文件要求,合理配置保洁员和保洁车,提倡定时上门入户收集。暂时不能做到上门入户收集的,要加强公共区域巡查保洁频次,防止垃圾桶满溢和工农业生产垃圾混入其中。

(三)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治理责任机制、指导机制、日常考评机制,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源头分类投放指导,强化宣传发动,逐步固化市民分类意识。一是推进分类设施建设。在投放设施方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村在农户家庭配有垃圾收集容器(可单户或联户配置),采用数字编号、二维码或党员包干等形式链接到户。在分类收运设施方面,建立与前端分类相适应的分类收运体系,乡镇(街道)配有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标识明确,运输能力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在分类处理设施方面,垃圾分类试点建制镇和示范村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数量适当、规模相当的有机易腐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原则上-每处处理设施规模不小于2吨/日,实现有机易腐垃圾不出镇。今年内,试点镇全域和示范村要全面实行“四分类”闭环运行,实现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全覆盖。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分类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各村(社区)分别建立日常收运记录,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易腐垃圾处置终端也分别建立相应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管理记录,确保各类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全程闭环。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根据市“百千工程”考核安排,市县两级继续开展季度考核。同时,按《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力争全镇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7个试点镇全部合格,2个以上试点镇达到优秀类。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