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3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佘晓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推动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成效初显。

按照“前端后端匹配、收运处置闭环”思路,探索形成了 “3+5+X”分类标准(3就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种日常垃圾,5就是装修垃圾、绿化垃圾、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织物五种特殊垃圾专项分流,X就是根据终端设施建设情况,成熟一项分流一项,如在市区、如皋、海安、如东等地64个小区2020年试点增加厨余垃圾分类)和“五有一站”推进机制。

自分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印发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安排。2017年在首批21个试点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等机关单位。截至目前,市区及各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均已超过90%,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已基本建成。原港闸区“全域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和如东县“垃圾分类小区落实物业主体责任” 先后被省住建厅列入创新重点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的总体思路,根据“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长效化”要求,聚焦垃圾分类处理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落实“宣传动员、设施设置、分类推进、考核推动”四项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努力实现“宣传动员广泛覆盖、设施水平显著增强、管理质效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四大目标。

(一)强化宣传引领能力,提升全员参与水平

一是提升高层次宣传水平。及时总结梳理我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工作经验、取得成效,形成有质量的工作简讯、调研报告,积极组织各地充分挖掘属地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各县(市)区每年在省厅城管局垃圾分类简报上录用不少于1篇稿件。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企业、公众对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同时,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增强全民分类意识。

二是提高面上宣传质量。推动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系统展现分类知识,设置展示和体验区域,集科普宣教、趣味互动、环保手工制作等功能为一体,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指导各地主动对接新闻媒体,研究策划宣传方案,明确阶段性宣传重点,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环卫工人节等纪念活动,适时开展集中性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系统性、针对性。同时,压实社区宣传责任,制定宣传规范和手册,明确宣传标准和内容,指导各地广泛组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按照达标小区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日常宣传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立法调研。会同市人大组织开展走访调研、赴先进地区学习、开展座谈等调研活动,研究起草垃圾强制分类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固化各级政府、社会单位、市民群众垃圾分类的法定责任,明确条例的适用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定“联合监管、行业推进”的管理体制,为垃圾分类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强化全链条处置能力,提升设施配置水平

一是规范投放设施设置。督促指导各地对照《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因地制宜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农村集中居住区、各类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公共区域已配置的收集容器标识标志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收集容器,在6月底前更新完毕。对崇川区中远小区老小区改造试行智能化基坑分类收集方式进行成效评估,探索可复制和可推广的新型分类收集模式。研究制定投放设施规范,分级明确分类小区、达标小区、“三定一督”试点小区、示范小区四档设施配置标准要求。对申报为达标小区和开展“三定一督”管理的试点小区及示范小区,改造提升现有收运设施,鼓励结合商品房开发、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社区建设等工作,以国企、外资建管小区项目试点,利用5G、AI等新技术和数字技术手段,更新设置一批智慧垃圾厢房(亭),做到居民投放行为可视化、可识别化,为居民提供“方便投放、愿意投放、精准投放”的分类投放环境。

二是规范收运设施配置。研究制定收运设施规范。出台市级层面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数量、标志、颜色规范,指导各地分别配置适量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大分流所需要的大件垃圾、餐厨废弃物等分类运输车辆,杜绝混装混运混存现象。规范分类运输标识。对现有收集机具和运输车辆,按照“分类标识清晰、外观干净整洁、无残缺和破损、车容整洁密闭”要求,对车辆(机具)进行外装颜色喷涂,规范出新分类标志。对新购置车辆,指导生产厂家规范外观喷涂,逐步引导各地形成全市统一的收运设施外观识别体系。强化收旧车辆站点管理。会同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废品回收车辆站点管理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按照“分类标识清晰、统一编号识别”要求管理,深度推动“两网融合”。

(三)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提升分类质效水平

指导各地按照2020年达标小区标准要求,推动健全完善管理机制,2021年全市新增建成537个达标小区,分类小区达标率达90%,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全域垃圾分类试点街道。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党建引领,指导各地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垃圾分类分片包户机制,加大街道、社区管理责任落实力度,街镇每季度、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专题活动。二是完善分类指导体系。按标准配置专职指导管理人员,落实指导员、宣传员、志愿者队伍,原则上每个小区(村)不少于3名专职人员,做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标准、落实有记录”,每户每年上门入户指导不少于1次,实施“三定一督”管理的区域在固定投放时段每个投放点都有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三是完善协商机制。推动每个小区建立个性化协商机制,每月不少于1次协商,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商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完善培训宣传机制。推动每个小区细化实化宣传培训方案,按计划组织对物管人员、保洁人员、志愿者和指导员等进行在岗培训指导,每月对居民宣传教育,存档培训资料、培训指导记录、宣传活动记录不少于1次,县(市)区每季度不少于2篇新闻性素材和经验做法向市级新闻媒体、省厅供稿。五是完善分类收运机制。规范小区可回收物、废旧衣物收运行为,纳入收运统计体系,夯实社会层面收运统计数据。积极争取市级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采用“互联网+”模式,建立垃圾分类溯源、识别、计量监测评价系统。以居民户、党政机关等为单元,建立“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链条,探索形成“分户识别、分类计量、全程闭环”的市域垃圾分类治理全体系。

同时,我局还将持续试点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管理。制定完善“三定一督”和示范小区建设标准,推动小区分类管理向纵深推进。2021年,全市新增207个 “三定一督”分类管理试点小区,打造52个示范小区。结合达标小区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四分类”管理,确保每个“四分类”管理小区既是试点小区,又是达标小区,为“十四五”期间市域层面“四分类”管理积累经验。

期盼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烦请您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反馈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