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南通市区实际,明确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现公告如下:
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域;
通州区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先锋街道、兴东街道、五接镇、平潮镇、兴仁镇、川姜镇全域,其他建制镇部分区域(见附件1);
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全域,其他建制镇部分区域(见附件2);
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周边区域、三余镇部分区域(见附件3)。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附件:1.通州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2.海门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3.通州湾示范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通州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一、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先锋街道、兴东街道、五接镇、平潮镇、兴仁镇、川姜镇全域
二、东社镇
(一)镇区
东至忠孝路(东社闸河西岸)、南至原东社小学横河(界东河北岸)、西至北二线东侧、北至政合路合围区域;
(二)杨港社区
东至金三线和西社中心路路口、南至金三线南30米、西至G228国道和金三线交界处、北至金三线北30米合围区域;
(三)唐洪村
东至爻西路东5米、南至政合路南10米、西至金霞路西5米、北至政合路北10米合围区域;
(四)五甲苴社区
东至四甲河桥(苴东东五路西侧)、南至苴东中心路北侧、西至金三线(忠义竖河东岸)、北至苴北中心路南侧合围区域;
(五)白龙庙社区
东至北二线、南至平海公路、西至人民路、北至人民北路(东西路)合围区域;
(六)庆丰社区
东至庆五中心河西岸、南至庆丰路、西至庆五路西20米、北至庆新路合围区域。
三、刘桥镇
(一)镇区
东至G15高速西侧辅路、南至王东桥中心河北岸、西至创业路、北至五平公路(九圩港南岸)合围区域;
(二)英雄村
东至严园中心路西侧、南至英雄村46组(镇南路)、西至英雄竖河东岸、北至英雄村28组路南侧合围区域;
(三)新联社区
东至蔬菜基地东路西侧、南至蔬菜基地南路、西至沿河路(刘新河东岸)、北至新跃河南路南侧合围区域。
四、二甲镇
(一)镇区
东至龙游沟西岸、南至青年南路南20米—田螺山路—红宇路—田螺山横路—通海路—王家路、西至新华路西20米、北至交通北路北20米合围区域;
(二)余西社区
东至余西七甲河西10米、南至运盐河北10米、西至余西中学路、北至余西中心路合围区域;
(三)余北社区
东至余北小学路东20米、南至千二横河北10米、西至余北居东路、北至余北中心路北20米合围区域;
(四)袁南社区
东至袁南中心路西侧、南至南中心横河北10米、西至袁灶竖河东5米、北至东通线北20米—洋海线北500米—东通线北500米合围区域。
五、西亭镇
(一)镇区
东至亭东大道、南至团结河北岸、西至斜田路、北至线缆路南侧—亭北中心路—亭东六十七组路南侧—亭石河路—西亭居委会三十三组路南侧—G345国道(含辅路)—旧场路南侧合围区域;
(二)纱场社区
东至纱场线东200米、南至纱林路北侧、西至同乐路东侧—林店中心路东侧、北至纱场横路合围区域。
六、石港镇
(一)镇区
东至石渚路东20米、南至富港路南200米、西至洋兴路西20米、北至港北路北20米合围区域;
(二)五窑金庄社区
东至金庄东环路东20米、南至石新线南20米、西至育才路西20米、北至北环路北20米合围区域。
七、十总镇
(一)镇区
东至御景园小区东侧围墙—正和佳园小区东侧围墙、南至中片六总路—G228国道—新建街、西至十总竖河东10米、北至朝阳路北10米合围区域;
(二)骑岸社区
东至骑金线东10米—花园路—为民路、南至镇南路、西至骑金线西10米、北至骑四线合围区域;
(三)二爻社区
海五线余丰河至二爻居中心路(南北各10米)合围区域;
(四)五总社区
东至洋海线东10米、南至海五线与北三总路交汇处、西至五平公路、北至五总大桥—洋海线西10米—海五线北10米合围区域。
附件2
海门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一、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全域
二、三星镇
(一)镇区
东至毕径河路(含延长线)中心线、南至通启运河中心线、西至通州界、北至太阳横河中心线合围区域;
(二)天补办事处
东至浒通河中心线、南至光荣南路中心线、西至通州界、北至通启运河中心线合围区域;
(三)德胜办事处
东至海二线(江海路)东600米、南至三星南大道南300米、西至海二线(江海路)西400米、北至三星南大道北300米合围区域;
沿瑞民线以东300米、以西400米,沿镇北路以北300米、以南300米合围区域;
沿瑞民线以东300米、以西400米,沿三万线以北200米、以南300米合围区域。
三、包场镇
(一)东灶渔业村、港新村、友谊村、幸福村、前哨村、大东村
东至启东界、南至G328国道北10米、西至通州湾示范区界、北至海堤合围区域;
(二)包场办事处
东至包临线西10米、南至规划包场大街—解放西路北10米、西至新开港河东10米、北至S335省道合围区域;
(三)刘浩办事处
东至池鹏河西50米、南至卫星路北10米、西至六东公路东10米、北至通吕运河南20米合围区域;
(四)东灶港办事处
东至东灶河西10米、南至闸西路北10米、西至津海路东10米、北至G328国道南10米合围区域。
四、四甲镇
(一)镇区
东至三余竖河东300米、南至五谷河北岸、西至新222线西300米、北至希士路中心线合围区域;
(二)货隆办事处
东至东环路中心线、南至运南河北岸、西至联同二沟、北至新东河南岸合围区域;
(三)二桥社区、四扬村
东至海通路中心线、南至中心路中心线、西至国新路中心线、北至金轮科创园合围区域。
五、正余镇
(一)镇区
东至仿宋街东100米、南至S335省道南100米、西至康民路西300米(含正余小学)、北至新东河南岸合围区域;
(二)浩盛街居民委员会周边区域
东至福利河西岸、南至S335省道南100米、西至昌盛路西100米、北至浩北路北10米合围区域。
六、常乐镇
(一)常乐片区
东至太平港、南至三厂街道界、西至海门街道界、北至通启运河合围区域;
(二)麒麟片区
东至大新河中心线、南至镇南路南50米、西至界牌河、北至通启运河合围区域;
(三)八烈村、如意村、长兴街居民委员会周边区域
王川线(东至长川路,西至平山桥长安路1号江苏水龙江山消防发展有限公司西侧围墙)南300米、北200米,S222省道(南至八烈村双川河,北至五号横河)东300米、西200米合围区域。
七、余东镇
(一)镇区
东至余南村东侧界线、南至希诺路南5米、西至戴青山村东侧界线、北至正余镇界合围区域;
(二)树勋办事处
东至沿河路、南至通东线(南侧道路控制红线)、西至新河村路、北至六川路合围区域。
八、临江镇
(一)镇区
东至灵北北路、南至G228国道南50米、西至灵西路、北至G228国道北50米合围区域;
东至悦临线东50米、南至灵东河北岸、西至悦临线西50米、北至灵江南路合围区域;
东至十八匡河西岸、南至长江北岸、西至大新河东岸、北至S356省道—为民南路—海创路合围区域;
(二)坚平村
锦云新村小区区域及锦云新村小区西侧无名路(东至锦云新村小区西侧大门、南至无名路南10米、西至G345国道东侧、北至无名路北10米合围区域);
(三)介云村
旭日花园小区区域及旭日花园小区北门北侧临江闸北路(东至农田西侧、南至临江闸北路南10米、西至G345国道东侧、北至临江闸北路北10米合围区域);
(四)汤西村
东至鹤丰村村委会西侧小河西岸、南至汤家农贸市场南侧大新路、西至大新河东岸、北至G228国道北50米合围区域;
东至大新河西岸、南至G228国道南50米、西至汤家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小河、北至G228国道北50米合围区域;
(五)丁陆村
东至八匡河东100米、南至G345国道南100米、西至八匡河东岸、北至G345国道合围区域。
九、悦来镇
(一)镇区
东至东临线东100米、南至三德线南100米、西至包临线(S434省道东侧)、北至人民路北100米合围区域;
(二)三阳片区
东至东三线东100米、南至三德线南100米、西至刘普线西100米、北至永阳路南侧合围区域;
(三)万年片区
东至坛口河路东100米、南至盛昌中路南300米、西至觉新路西100米、北至盛昌中路北350米合围区域;
(四)六匡片区
东至六匡河西岸、南至安庄四路北侧、西至向民路西200米、北至三条桥路北200米合围区域。
十、海永镇
(一)镇区
东至海启路中心线、南至融科托斯卡纳庄园小区围墙南10米—西场南河北岸—东场南河北岸、西至融科托斯卡纳庄园小区围墙西10米、北至西场北河南岸—东场北河南岸合围区域;
(二)通江路社区
东至半岛托斯卡纳小区—海上普罗旺斯小区围墙东10米、南至与上海崇明区界河北岸、西至绿岛江湾城小区围墙西10米、北至沙南南路红线合围区域。
附件3
通州湾示范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
一、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周边区域
东至现状海堤—鲜圩港河中心线、南至临海公路—排咸河中心线、西至乐海大道—G328国道—S221省道—外七贯河中心线、北至如泰运河中心线合围区域。
二、三余镇
(一)镇区
东至环镇东路、南至三余革命纪念馆东门南20米、西至S222省道50米、北至新平海公路南侧合围区域;
(二)海晏社区
东至海晏小学东50米、南至三汤线(海晏横河)、西至环海线西50米、北至海平线北50米合围区域;
(三)东余村
三汤线新岸河(排咸河)至卫星路交叉口(东西各20米)合围区域;
(四)三门闸社区
环本农场少华便利店至海五线育才桥(南北各10米)合围区域;
(五)北兴社区
东至海五线转盘东200米、南至海五线转盘南100米、西至镇西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侧)、北至海五线北100米合围区域;
(六)海丰村
乐海大道至G328国道S221段(南北各10米)合围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