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空气异味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25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填埋场空气异味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填埋场空气异味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1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提供供应商为相关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供应本次采购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

7、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或厂家投标,如为经销商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询价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询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 。询价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询价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中)。询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全部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按规定退还(无息)。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放弃或撤销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3)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行为的。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时00分。

八、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 前去南通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本公告附件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纸质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 2019年 12月30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西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或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3-87582424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邮 箱:jsxsjgs@126.com

                                                                                2019年12月25日

空气异味处理药剂询价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