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市垃圾处理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度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处室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做好决策公布、过程记录和归档等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需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5年度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计划决策 时间 |
1 |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5版) |
法规处 |
第三季度 |
2 |
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协同管理的实施意见 |
监督局 |
第二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