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室外雨污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询价公告(第二次)
来源: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06 13: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室外雨污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室外雨污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二、项目预算:15.21996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参与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企业的资质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安全B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询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 。询价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询价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中)。询价保证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询价保证金不得密封在询价响应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询价响应文件。

(2)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全部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按规定退还(无息)。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1)投标人在开标之后放弃或撤销其报价;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

3)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行为的。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元月13日14时00分。

八、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元月13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 前去南通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本公告附件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2、纸质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时间、地点:

时间: 2020年 元 月 13日14时 0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0楼西会议室。

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招标答疑等资料下载可通过南通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或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告知的其他方式获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513-87582424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115810507

邮 箱:jsxsjgs@126.com

                                                                                 2020年1月6日

室外雨污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询价文件(二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