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市区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区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维护

二、项目预算:5万元

三、维保期:2年

四、项目需求:采购单位领取。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10:30。

3、谈判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2017会议室(工农南路150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谈判联系人:严明宏,电话:59001402

七、理由

南通市区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2012年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现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设备并负责施工,2013年4月投入使用。系统运行以来,该公司较好地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保要求。

为接续做好系统的维保工作,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拟继续委托上海五零盛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维保。

八、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请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2、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供应商简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1年来业绩(加盖公章);

5、维保需求响应方案;

6、详细的报价依据 (另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九、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出具成交报告。

十、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维保到期后15工作日内结算款项。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二、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电话:0513-59001402。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