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部分单位失信解除的公示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716022)因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9月26日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通执法罚〔2018〕26号。该企业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对施工工地采取了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对此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该案件已于2018年10月12日结案。
江苏华邦嘉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25502251919)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11月8日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通执法罚〔2018〕57号。该企业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已办理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此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该案件已于2018年11月9日结案。
经查询,上述单位的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至今未再被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且未发现同类失信行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
特此公示。
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