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19-08-29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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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行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和应急调度、指挥职能。

3.组织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维护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

4.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5.承担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的职责。负责城市和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

6.参与在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核。参与市区设置临时市场和摊点的审核。参与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点)的审核。参与占用市区主干道的审核。参与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新、扩、改建的审核和新村小区的综合性验收,以及市政府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者备案的其他事项。

7.接受有关部门对占用主干道外的其他城市道路的审核备案和市区城市道路两侧、新村小区动用绿地的审核备案。

8.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9.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0.根据通政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会办、交办、督办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11.根据通编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以下职责:承担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市城管委办公室相关职能。负责运用“12319”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履行对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监督、协调和指挥职能,实现问题发现、派遣处置、指挥协调、跟踪督办、考评考核等环节的城市管理流程。

12.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县(市)区城管队伍开展重大活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在市区范围内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巡视,承办、交办、会办、督办城市管理问题。

13.负责指导督促市区范围内重大活动市容秩序保障工作。参与指导市区涉及城市管理突发情况、突发事件和舆情监管处置工作。指导、参与市区城市管理临时性突击任务的应急增援工作。承担市区施工工地现场扬尘考核工作。承担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14.负责对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队容风纪等情况进行督察。

15.负责行使崇川区、港闸区范围内城市建设方面(不含破坏绿化类、侵占城市道路类)、规划管理方面(不含未批先建类)、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7个: 办公室、组织宣传处、法制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整治处、车辆秩序监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直属机构是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代表市政府履行城市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职能,副处级建制,人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强化“大城管”建设,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全省试点城市中第一家开展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全省率先启动智慧城管市县一体化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推动智慧城管系统优化升级,市“12319”平台共受理立案各类问题14.7万件,结案14.5万件,结案率达98.6%,已结案案件群众满意率高达99.9%。修订出台市区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创新开展分类考核,有力促进了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科学划分管理网格,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开展“热心市民奖”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加强城管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活动60多场,召开“与志愿服务同行,为美丽通城添彩”表彰大会,城管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以城管难点突破为抓手,推进难点顽疾“大攻坚”,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垃圾分类和治理持续突破。推动市政府召开全市垃圾分类治理现场推进会,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南通模式”逐步固化。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月活动,全市已有707个小区、893个单位实质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6.37%,各县(市)都超过40%。紧紧围绕“5320”目标定位,纵深推进违建治理工作。全市拆除新增违建14.6万平米,存量违建26.32万平米,存量违建治理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居民小区新增违建管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大力推进无违建小区建设,全市共建成11个无违建小区。广泛宣传舆论造势,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报道300多篇,有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推动出台《市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按照市中院判例制定《在建违建快速查处拆除操作规程》,为违建治理提供有力法制保障。以我市被列为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垃圾偷运乱倒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乱堆乱倒、沿途抛撒等违法问题。加大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出台《市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企业许可管理办法》,市区已有23家企业625辆运输车获得行政许可。

(三)以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推动管理质效“大提升”,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微治理”高效推进。开展城市“微治理”三年行动,推进“八整治八提升”工程,重点突出沿路、沿河、沿社区等“三沿”区域的环境短板和民生服务问题,市区315个项目总完成率达96.2%。大力推进城市“三创”工作,全市新增2条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4个示范社区,创成数量稳居全省第一,5条道路被命名为市级示范路。环境卫生管理提档升级,围绕“深度保洁”要求,加大环卫作业机械投入力度,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管理水平,中心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以上。扎实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续建扩建如皋、启东、通州湾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到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日处置能力将达8000吨,可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满足城乡生活垃圾处置需求。大力推进城市公厕革命,研究形成了深化城市公厕革命方案,全市新建公厕71座、提档改造85座,公厕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市容秩序不断优化,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为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奠定了坚实基础。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累计建成7个停车场1568个泊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建成数量为列年之最。推动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完成公共自行车“扫码租车”技术改造,全年累计骑行310多万次,积极稳妥推进共享单车“落地”,“免押骑行、精准停放、履约保证”等多项创新举措,有效破解了共享单车治理难题,累计建成816个站点,1.8万个桩位,投放1.5万辆车,骑行人数达70多万次,文明骑行、有序停放蔚然成风。围绕“三城同创”要求,开展街景提升改造,跃龙路街景提升和新城区市场监管、海联大楼亮化建设圆满完成。推动出台《南通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拆除违法违章大中型户外广告设施2440块。

第二部分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448.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70.27万元,增长 17.74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其中:

(一)收入总计 4448.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48.9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672.09万元,增长17.79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支出总计 4448.96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83万元,主要用于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项目建设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44.19万元,增长458.4%。主要原因是“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项目建设经费。

2.城乡社区(类)支出4031.1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1.39万元,增长12.92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办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9.4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博览会户外宣传布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科目调整到“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4.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55.24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444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8.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444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61万元,占77.67 %;项目支出993.35万元,占22.33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448.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0.27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44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70.27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8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444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追加的支出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博览会户外宣传布置经费;执法人员服装费;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费用。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19.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1.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等。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职能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职能项目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603.5万元,支出决算为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等。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项目建设以及对21个街道长效考核经费调增。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亮化工程监理费。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农路亮化改造项目建设。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1.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博览会户外宣传布置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3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4.92 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5.6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6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4.36万元、津贴补贴923.1万元、奖金219.49万元、绩效工资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9万元、住房公积金17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6.54万元、退休费41.48万元、生活补助4.4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38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9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0.27万元、邮电费8.1万元、差旅费130.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会议费4.39万元、培训费9.62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劳务费3.87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1.08万元、福利费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4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7.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8.39万元,增长17.69 %。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退休人员划转社保中心退休费减少及压缩项目预算等综合因素。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13.25万元,支出决算为444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8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追加的支出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等人员经费调增;城管楼拆除整体搬迁费用;对21个街道的长效考核经费调增;工农路亮化改造、地理信息系统更新修补测绘、云桌面及相关视频设备升级等项目建设经费;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博览会户外宣传布置经费;执法人员服装费;因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增加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55.6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6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4.36万元、津贴补贴923.1万元、奖金219.49万元、绩效工资1.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9万元、住房公积金17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6.54万元、退休费41.48万元、生活补助4.48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 38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19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0.27万元、邮电费8.1万元、差旅费130.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万元、会议费4.39万元、培训费9.62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劳务费3.87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11.08万元、福利费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4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0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7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6.7 %;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决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1人次因公出国(境),2017年未发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因公出国(境)人员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7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4.71万元,完成预算的45.01%,比上年决算增加7.4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城建监察支队、房屋安全鉴定中心6辆执法车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使用,执法车辆数量及定额标准均有所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用车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比上年决算减少2.2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接待批次、人次减少以及接待标准降低。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9万元,接待18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住建厅领导以及外地兄弟单位来通考察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2)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39万元,完成预算的18.71%,比上年决算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会议批次和会议人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会议批次和会议人次减少。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247个,参加会议 5568人次。主要是召开省住建厅“江苏省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成果展”会议、局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城管通城”品牌创建成果发布会以及其他工作会议场租、服务费等。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1.07万元,完成预算的 67.97 %,比上年决算增加 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城管执法队员较上年增加了41人,相应的培训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培训规模和减少培训次数。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8个,组织培训 903人次。主要是培训城管执法骨干(含异地培训费用)、参加住建部违建治理、“强转树”培训、全市城管系统宣传信息业务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1.88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支出决算 1.88万元,主要是用于亮化工程监理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8.72万元,比2017年增加 74.94万元,增长 23.88 %。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原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原南通市规划监察支队、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41名在职人员划转至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44.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6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50.4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