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4年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和应急调度、指挥职能。

  3.组织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维护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

  4.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5.承担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的职责。负责城市和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和核准。

  6.参与在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核。参与市区设置临时市场和摊点的审核。参与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点)的审核。参与占用市区主干道的审核。参与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新、扩、改建的审核和新村小区的综合性验收,以及市政府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者备案的其他事项。

  7.接受有关部门对占用主干道外的其他城市道路的审核备案和市区城市道路两侧、新村小区动用绿地的审核备案。

  8.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

  9.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主干道两侧违反城市规划的部分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擅自建造户外广告专用设施或者建造的户外广告专用设施不符合批准内容,依法应当经过规划前置审批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两侧绿地和住宅小区绿地内破坏绿化、擅自占用绿地、擅自违反规划缩小绿地面积、擅自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占用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在桥梁或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其他挂浮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新村小区和市场外围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二轮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公共场所违章停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4.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5.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教育宣传处

  3.法制处(执法协调处)

  4.市容和户外广告管理处

  5.环卫和渣土管理处

  6.行政服务处

  7.综合整治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监察室。

  直属机构: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代表市政府履行城市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职能,副处级建制,人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四)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以“九整治、五规范、一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较好完成205大项整治项目。5条道路、6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示范社区,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2.重点项目建设成果显著。市区30座公厕、7处便民疏导点、85个便民服务亭和102个公共自行车扩容站点全部建成运行;开发区、港闸区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运行;市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加快建设;公共自行车卡与公交卡实现“一卡通”。

    3.环卫管理水平大幅提升。除居民小区及背街后巷由街道实施保洁外,所有区域及城市家具实现专业环卫保洁一体化;进一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机械化清扫率达70.1%;对市区396条道路485条路段实行等级化管理,有效提升保洁水平;市区环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运行,市区公厕地理位置查询系统投入使用。

4.市容秩序管理规范有序。流动摊点管控有力,推广崇川区“333”专项行动做法,坚持区域联动、整体推进,市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基本绝迹。建筑垃圾整治深入推进,以省、市两级政府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为契机,坚持源头管控,强化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偷运乱倒行为。违法建设查处初见成效,强化巡查,严格管控,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近20万平方米。

    5.长效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持续抓好数字化城管建设,市区“12319”数字化城管平台全年共受理案件12万余件,总结案率达99.5%。进一步整合优化市区考核体系,联合市文明办对城市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两大考核体系进行优化整合,有效倒逼和推动市区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深入开展城管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市设立社区城管志愿服务站75个,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不断提升。

  二、2014年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年支出3177.61万元。按功能分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059.3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5.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万元,其他支出49.67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739.39万元,项目支出1438.22万元。(详见附件2)

  (二)情况说明(重点预决算差异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支出总额2772.88万元,实际使用2692.59万元。2014年动用上年指标结余185.25万元,2014年财政追加指标支出299.77万元,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实际支出总额3177.61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245.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3万元,公务接待费16.22万元,公务用车费227.09万元。

  总额及构成情况。(详见附件3)

  (二)情况说明(重点预决算差异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204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数245.61万元。差异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更新黄标车4辆(执法用车),其中:动用上年指标结余54万元、财政追加42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预决算为54.39万元,系厉行节约的节余指标。

  四、其他需要补充的事项

  无。

 

库5附件3(1)
库5附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