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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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2018年没有制定新的文件,仍然执行《关于加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城管发〔2017〕19号)

  第二部分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

  2.行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和应急调度、指挥职能。

  3.组织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维护城市容貌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

  4.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5.承担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监察的职责。负责城市和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

  6.参与在市区主干道两侧的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核。参与市区设置临时市场和摊点的审核。参与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场(点)的审核。参与占用市区主干道的审核。参与市区城市公交线路的新辟、调整及站台新、扩、改建的审核和新村小区的综合性验收,以及市政府规定由市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者备案的其他事项。

  7.接受有关部门对占用主干道外的其他城市道路的审核备案和市区城市道路两侧、新村小区动用绿地的审核备案。

  8.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9.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10.根据通政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会办、交办、督办城市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宣传处、法制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综合整治处、车辆秩序监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直属机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代表市政府履行城市管理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职能,副处级建制,人员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三、2018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全省城市治理与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始终瞄准“全国一流、群众满意”的目标定位,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追求,深入推进“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建设,注重精治、共治、法治,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打造“美丽南通”城市新形象。

  按照以上工作思路,重点实施“三大工程”“九大行动”:一是实施难点攻坚工程,即开展垃圾分类和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停车秩序治理攻坚行动;二是实施管理提标工程,即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环卫保洁管理、市容秩序优化提标行动;三是实施基础保障工程,即推进城管体制机制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一)实施难点攻坚工程,推动市容市貌大提升

  1.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行动。巩固垃圾分类试点成效,扩大分类管理覆盖面,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加大社会宣传发动力度,强化居民家庭、社会单位前端分类教育管理,提升垃圾分类社会参与水平。健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加快建设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生活垃圾分拣、建筑垃圾中转调配等分类处理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全链条分类管理体系。力争到2018年底,市区新增100个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深入推进违建治理“5320”专项行动,创新治理机制,强化考核问责,采取统一攻坚,确保完成80%的治理目标任务。对新增违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从早从小扼制违建苗头,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实现新增违建“零容忍”。对存量违建,分门别类、逐个破题,确保按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减存量”。

  3.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治理攻坚行动。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市区全年新建1200个公共停车泊位。积极挖掘停车资源,结合老小区改造、小游园建设等,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严格日常运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治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二)实施管理提标工程,推动城市品质大提升

  1.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标行动。按照“强治理、促提升、固长效”总体思路,开展城市环境“八整治八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城市管理示范社区”三项创建工作。

  2.开展环卫保洁管理提标行动。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探索制定环卫作业标准、市场化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标准、垃圾集散设施设置标准等标准体系,全面提升环卫保洁管理水平。加大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力度,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机械配备、作业方式标准化管理,深入推行“深度保洁”作业方式,整体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市“公厕革命”。

  3.开展市容秩序优化提标行动。按照“花园城市”建设要求,完成市区跃龙路街景提升改造,推进城山路、濠东路街景提升。以农贸市场周边、繁华商业街区、主要道路节点和交通人流密集区域为整治重点,集中开展流动摊点及各类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坚决清理取缔违法设摊行为。加强全市景观照明设施统一规范管理,指导服务中创区、新城区等重点区域亮化建设,协调推进濠河景区、五山沿江区、通吕运河、五水区域等节点建筑群的亮化建设,提升主城区亮化品位。加大户外广告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拆除违章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强化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实施基础保障工程,推动城管形象大提升

  1.推进城管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紧紧围绕城市长效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目标,充分发挥市城管委办公室高位指挥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智慧城管建设,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提升城市常态长效管理水平。三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现代技术支撑,大力实施“互联网+城市管理”行动,持续推进12319智慧城管系统优化升级,打造信息共用共享、管理科学合理、服务主动高效的“智慧城管”平台。

  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3.推进社会动员能力建设。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激发全社会活力,做到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全面、多角度地开展城管宣传。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813.2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71.25 万元,减少8.7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813.2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13.2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813.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1.25万元,下降8.7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 2813.25 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城乡社区(类)支出  2523.2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我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9.63万元,减少12.7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2)住房保障(类)支出 290.05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8.38万元,增长51.33 %。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20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13.52万元,减少12.42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0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90.27万元,增长17.59 %。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市委市政府将市治违办设在我局办公,相应增加了治违办工作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813.2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813.25 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813.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209.75万元,占 78.55 %;

  项目支出 603.5万元,占21.4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13.2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1.25万元,减少8.7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1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1.25万元,减少8.7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1.07万元,增长116.03 %。主要原因是:⑴在职人员增加了养老保险;⑵预算中增加了部分预下经费。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6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0.7万元,减少69.89%。主要原因是:⑴政府购买劳务人员经费尚未下达;⑵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7万元,减少2.78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相应减少住房公积金。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54.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5万元,增长194.13%。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提租补贴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09.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7.43 万元、津贴补贴659.86万元、奖金294.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万元、住房公积金13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万元、退休费30.82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5万元。

  (二)公用经费36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1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6.24万元、培训费14.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38万元、福利费29.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7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没有相关收支业务。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8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1.25万元,减少8.7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209.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7.43 万元、津贴补贴659.86万元、奖金294.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8.6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7万元、住房公积金135.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2万元、退休费30.82万元、生活补助2.45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5万元。

  (二)公用经费36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11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6.24万元、培训费14.14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0.38万元、福利费29.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7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6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4万元,降低1.9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按定额标准分类分档测算的预算数额发生变化。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8.28 %;公务接待费支出 1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1.72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1.1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4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40 万元,比上年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是8辆执法车按照执法车辆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1万元,比上年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公务接待费定额标准调减。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6.24万元,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规模,厉行节约。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34.14万元,比上年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培训费定额标准调增。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2.2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7.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44.5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