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安县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对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同时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近期县“263”治理垃圾办分管负责人钱晓兵带领“263”治理垃圾办工作人员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县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对接交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指出,目前政务中心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在第三方分类机构和各驻中心的共同努力下正稳步推进,为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管理经验和参考模式。
现场商定: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召集各党政机关相关人员参与垃圾分类培训,海安天楹负责培训活动的实施;各楼层可回收物由物业统一收集,分类后投放北门分类设施内;在政务中心北门处增设其他垃圾桶,便于分类运输;最后请治理垃圾办加强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力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稳步推进。